把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向银行办理经营贷一年期,他们之间签了反担保合同,有没有影响了?
更新时间:2020-02-09 04:46:17
问题描述:
你好,我老公通过明大房抵业务员联系办理银行贷款,把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向银行办理经营贷一年期,60万,到手要求打到上游账户,然后上游到业务员账户,直接扣除所有,到手就两万四,才知道是三方担保,其中担保公司收费一年1万二,咨询银行说只和担保公司合作,去担保公司问,他们只和新安融资有介绍关系,他们之间签了反担保合同,并且新安收了我们居间服务费两万四,然而我们是通过明大房抵公司说办理银行贷款的,中间怎么变成新安介绍的就完全不知道,然后新安就插手进来收费用,明大也收了六千元服务费,一千五下户费,还收一万二说是给新安担保,不逾期可退,其余费用全部业务员手里,办理这些我们已经结婚,房子婚前按揭,我老公个人名字,我毫不知情,这样怎么维权追回被骗损失和服务担保费?另外,银行现在先息后本一年期,才还3个月,如果现在结清银行贷款对追回损失有没有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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