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是2018年7月3号至2019年7月2号,并交付500元押金,是否需要把押金和七
更新时间:2019-05-25 10:06:33
问题描述:
我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是2018年7月3号至2019年7月2号,并交付500元押金,月租500元,物业费每月80元,现在我交了今年六七八月份的租金和物业费共1740元,想在2019年7月2号退房不续租了,房东是否需要把押金和七八月的房租和物业费退给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