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可以找相关部门做调查?
更新时间:2019-05-13 18:49:20
问题描述:
今年4月调整了社保缴金的基数,由于我2018/5/28才进入现在的公司,公司算的基数是从5月-12月为止,在这个公司拿的税前收入除以8出来的月平均数,但是5月由于只进入公司4日,工资才1300多,这样算我今年4月以后的缴金基数低于去年,去年是按照合同签订的税前工资7500元缴纳,今年4月加工资到8120元,但是缴纳基数降低至6500多元,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我查询网上说,若员工入职不满一年的,应该以个人去年12个月的总收入来除以12的月平均薪资为基数,这样的说法是否准确? 如果公司的确钻了空子,我是否可以找相关部门做调查?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