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双方协商不成功,乙方提起诉讼后,是否由保险公司承担,法院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19-09-20 20:30:42
问题描述:
甲方驾驶机动车与乙方驾驶电动三轮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左脚轻微骨折住院,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甲方主责,乙方次责,事故中的医疗财产损失费甲方已经全部承担,乙方左脚打石膏固定,医生建议出院后,因双方协商不成功,乙方拒不出院,要求赔偿的误工护理费用等额度远超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开始讹诈。甲方机动车为交强险。出现次情况后甲方不在继续支付乙方住院费用,乙方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后做出的最后赔偿决定,此项费用是否由保险公司承担,法院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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