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金额写着46511.63,把咨询费,请问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是否超过法定24%利率?
更新时间:2019-04-27 14:09:42
问题描述:
2016年第一次贷款,从宜信贷款。
贷款合同金额写着46511.63,期限是36期。
年利率 13.07%,
到实际到账只有30000,
提前扣除咨询费 6493.02,
服务费9739.54,
保险费279.07,
然而,每个月却要还款 1552.45,把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也算在本金里面计算利息。
现在要求,要么退还咨询费和服务费。要么按照到账金额30000计算利息。
请问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以上每月还款是否超过法定24%利率?
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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