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因销售假烟被一审判决有期陡行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o其设案金额77730元售出金额36827元查
更新时间:2019-04-25 09:47:00
问题描述:
我家属因销售假烟被一审判决有期陡行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o其设案金额77730元售出金额36827元查没的40903元o据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第三点、伪劣产品销售不满五万元丶但己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o本案36827x3十4O9O3=151384元刚刚构立案条件o根据巜刑法》第140条规定五万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o木案罚金在公安机关己交过五万元o本案没案五人不应作为从重判决的理由丶庭上写着坦白从宽、我家属坦白了所以才牵出那几人应按坦白从宽来处理给与宽大、而不该日因为牵出人多而从重o即不是累犯也不是重犯、并且主动退脏积极认罪悔罪完全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结果也没有适用o我想请问律师上述我的分析可合理、二审上诉有没有希望改判.或者缓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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