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租赁公司向我公司购买设备,然后由租赁公司出租给A公司。租赁公司已将全部设备款支付至我公司
更新时间:2019-04-26 20:11:18
问题描述:
1.我公司与A公司于2016年签署了《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约定我公司根据A公司的要求代A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设备,由我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
2.我公司、A公司与租赁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签署买卖合同,约定租赁公司向我公司购买设备,然后由租赁公司出租给A公司。租赁公司已将全部设备款支付至我公司,共计1.6亿。
3.截止2017年4月份,该笔设备款在
苏州国鑫账户存放了9个多月,A公司在审计的时候,就要求我公司把钱都转给A公司,因为A公司与我公司当时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故,我公司向A公司支付了该笔款项。
4.2017年6月27日,A公司向我公司出具了《资金支付承诺书》,A公司承诺按《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按时支付相应款项。
5.A公司在2017年4月份收到我公司支付的款项后,陆续向我公司返还了部分设备采购款,截止今日剩余3600万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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