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了,是不是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更新时间:2019-04-18 13:03:07
问题描述:
我2004年8月入职公司,2018年8月初,公司业务调整,被调整到公司一个下属子公司,因为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劳动合同变更了,没有给任何补偿,公司承诺所有司龄、年假等顺延。
2019年3月,公司领导又说子公司运营不好,需要资源整合,要求我们要回到母公司去,但由于子公司的一些资质原因,我们的劳动关系仍然需要保留在子公司。
我在子公司的劳动合同里的岗位写的是“部门经理”,现在领导给我的答复是让我去售前部门的售前工程师岗位,我不想去。
还有,子公司做一些jun gong业务,我还属于保密人员。
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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