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819年3月11号进入一家财务公司,2019年3月27号办完离职手续离开了公司,公司的人还说
更新时间:2019-04-23 05:52:5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实习大学生,还没有毕业,将在2019年6月毕业,我在2819年3月11号进入一家财务公司,2019年3月27号办完离职手续离开了公司,在公司的工作日是9天,11号进去后培训了三天,三天不算入工作日,当时离职的时候人事部的说下个月15发工资给我,我在办理离职的时候没有提工资的事,因为我觉得我没有给公司创造利益,后来,到了4月15号,公司以我没有给公司创造利益为由不支付我工资,同是还有一个我朋友,也是这样情况,我们同一家公司,公司的人还说,这是公司3月新上的规章制度,但是我们没有看到,培训的时候也没有说,我们的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半到下午六点,但是一周下午六点以后他还要以开会为理由拖到7点左右下班,我想问问,工资我可以不要,但是,请公司给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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