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现在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是否还能生效,是否要去赔偿公司的损失,我一点权利都没
更新时间:2019-04-17 15:34:25
问题描述:
北京集体户落户补充协议离职时规定
若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招聘、落户申办、内外协调、专项培训、日常培训、年度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岗位替补、误工等各类费用合计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五年合同期内,乙方工龄每增加一年申请辞职、调离减少补偿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乙方私自旷工、累计因病 3 个月以上休假等未能在岗时间不计入工龄期限)。以上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若乙方工资金额不足,甲方将保留继续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现在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已经半年多没发工资了,而且答应的假期待遇根本没做到,弄得我现在生活很困难,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补充协议是否还能生效,我是否要去赔偿公司的损失,难道这是一张卖身契,我一点权利都没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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