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小区物业以个别楼下业主未签字等不正当由,是否违反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
更新时间:2019-04-16 10:44:41
问题描述:
小区物业违法违规收取装修押金,银丰香槟郡业主按照规定在装修前向小区物业报备;装修过程中,未改变、未损害承重结构墙也没有损害小区公共设施;装修结束后,经小区物业派人验收合格后,业主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要求退回装修押金,但小区物业以个别楼下业主未签字等不正当由,不处理、不协调广大业主的正当述求,不将装修押金退回业主,私自扣留广大业主装修押金长达1年多。
1.小区物业收取装修押金的行为,没有经过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是否违反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违反了哪些条款???
2.小区物业在小区业主正常装修结束后,仍不将其违法、违规收取的装修押金退回给业主,此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什么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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