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进行赔偿?是否涉嫌欺诈诈骗?该公司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含查票信息)
更新时间:2019-04-13 00:18:02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18年6月办理(续卡)一张为期39个月的健身卡,起止时间是2019年6月至2022年10月。 但是今年3月份得知该健身房与所在地大厦2019年6月租赁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进行撤店。店长说我们可以去附近别的店进行消费,我是拒绝的。 这种情况下,可否进行赔偿? 当地工商所、消协均已去过,该健身房拒绝调解、退款等。 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欺诈/诈骗?证据如下:复印版的合同(他们当时不给原版,只给了复印版,里面只说撤店的话可以去别的店继续锻炼)、该公司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含查票信息)、支付宝消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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