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为由,但是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更新时间:2019-04-11 20:56:50
问题描述:
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三款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口头通知原因是因为公司取消该职位,但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在网上贴出相同职位招聘广告。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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