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按实结算。条款超出10%部分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的90%结算,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4-10 13:55:58
问题描述:
4.3 除发生下列情况含税固定合同总价可作调整外,其它情况不得调整:
(1)甲方书面委托增加本合同工程范围以外的工程;
(2)甲方书面通知减少本合同工程范围以内的工程;
(3)因施工图工程量(含设计变更)与合同工程量偏差引起费用变动时,超出合同量10%部分按合同单价的90%进行调整。
我们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甲方现在以(3)条款超出10%部分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的90%结算,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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