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和装修费用,赔偿违约金20000元,另外他承租方提出要转让费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4-06 16:43:36
问题描述:
我与承租方签订合同,租赁期自2018年八月15号到2028年8月15号,房租每年九万五千,半年一付并提前一个礼拜支付,甲方于2018年7月16号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但是承租方在7月16号交了订金两万块以后,没有付房租,期间我父亲与八月七号去世,使用了该房屋做灵
堂,到12号出殡为止,承租方在8月14号付了45000.半年房租,其中扣了2500作为我方使用该房屋,承租方进场装修,后因为承租方有一合伙人出车祸,装修一半没有办法继续租下去,在第二期交房租的时候没有再交房租了,承租方现在以我父亲把灵堂设置在房屋为由,导致他的合伙人出车祸及工人在装修时候出现一些摔倒为由,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和装修费用,而我们根据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赔偿违约金20000元,出租方装修家具和家电归出租方所有的这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来处理,合理吗,另外他承租方提出要转让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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