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时间这个朋友以他自己的名义在牡丹江市某担保公司进行了抵押贷款,这两套房子我还能要回来吗?这个人违
更新时间:2019-03-31 14:24:20
问题描述:
2002年我已
大连某公司的名义在
牡丹江干了个涂装工程活,尾款我委托一个朋友办理结算出两套近60万的房子,开发公司给的是两套无记名售房合同,不长时间这个朋友以他自己的名义在
牡丹江市某担保公司进行了抵押贷款,后人消失,担保公司把这两套房子已卖掉,最近听说回到了牡丹江市。我想请问一下:这两套房子我还能要回来吗?怎么要法?这个人违法吗?违的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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