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因当时并不知道撞了人,在一审中判了有期徒刑四年半,二审还有希望判予我哥缓刑吗?
更新时间:2019-03-30 22:32: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今年哥28岁,于2018年7月27日晚,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因当时并不知道撞了人,故将车开离了现场,后面有驾驶人员赶上我哥开的车,给他说好像撞了人,他在十分钟之内就去了派出所自首。但因死者家属不肯给与谅解书,态度强硬,要求赔偿250万,否则要求判予我方无期徒刑,双方最终未达成协议。在一审中判了有期徒刑四年半,赔偿金43万。
因一审双方都不服,所以继续上诉,案子已交与中级人民法院,现在还未二审,死者家属愿意在我方一次性赔偿其60万左右赔偿金的情况下出示谅解书,并予以权利配合。
我想请问下律师,这种情况下,二审还有希望判予我哥缓刑吗?谢谢!(我哥本是泸沽湖景区管理局收费站站长,出事当晚是因为他的领导叫他去帮忙应酬,中途喝了些酒,他很近视,酒量也不好,开的也不是自己的车,是他的领导从朋友出借来的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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