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纠集多人对其中两人进行群殴,其中一人在逃跑中被抓住,有没有责任,法律上如何处罚和界定。
更新时间:2019-03-29 09:46:50
问题描述:
因口角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纠集多人对其中两人进行群殴,致使受害人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其中一人轻微脑震荡,打人方畏罪逃跑,其中一人在逃跑中被抓住,带到派出所录过口供后,派出所在没有核实受害人伤情和未录口供的情况下,就把打人者放了,派出所有没有责任,这种情况,法律上如何处罚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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