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责任?负什么样的责任?有没有法律效应?
更新时间:2019-03-20 12:00:0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2019年3月17日 几个朋友马,张,王和我四个人在我家吃饭喝酒。期间饮酒不少,除了马饮酒不多,我,张和王属于醉酒状态。张和王因口角发生打架斗殴,(事后马回忆是王先起身拍桌子,有拿杯具砸人的倾向,张反击,用碗具砸向王),致王面部受伤,出血过多给送往医院。张垫付了目前所有的医药,住院费用。由于大家都是朋友,又是特殊时期,都不想经过司法机关。二人于2019年3月19日拟定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大概的内容是在张负责提供王的后续治疗费用的前提下,王不再追究张的刑事责任。
在协议书签字画押后的第二天,就是3月20日上午,王反悔协议书内容,让重新签订一份协议书,第二份的内容和第一份的内容出入较大。同时,王指出如若张不同意签字,就经过司法机关处理此事。
现有几个疑问请给予指点,如下
1,我本人,作为饭局的提供者,这个事情中我有没有责任?负什么样的责任?
中途没有出现任何灌酒,劝酒行为,纯属自愿饮酒。
2,如若经过司法机关处理,张和王都负什么责任?到什么程度。
事发后,张主动提供了截止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医药,住院费用。
王的伤口是有2处,面部及耳后。面部伤口长约15公分。
3.于2019年3月19日签署的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应?
二人都已经签字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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