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反驳原告的证据吧?是请求法院根据《最高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有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9-03-20 08:53:49
问题描述:
我2018年12月13日申请立案,并递交全部证据。今年1月15日受理,2月20日左右发传票,咋天3月19日双方出庭。标的金额4000多,均未请律师。
问题一,被告收到传票,同时也应该收到原告的证据付本吧?被告出庭前有时间,准备反驳原告的证据吧?
问题二,被告在庭上未提出有效证据,而且未对赔偿金额的计算项目,提出反驳和证据。根据审判规定,是否表明,原告的要求赔偿金,己经完全成立?我计算的赔偿金,在成都住宿30元一天,没有收据。是请求法院根据《最高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有关规定。根据己知事实和日常经验法则,可以推定出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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