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期限一年,请问能否向第一家公司主张1.5月经济补偿及5个月未签订合同的工资双倍赔偿,还是按未
更新时间:2019-06-16 18:03:34
问题描述:
先在甲公司工作,合同签订期限一年,合同到期以后,公司以劳务外包为由要求同乙公司签定合同,但持续工作期间乙公司也不给签定合同,工作5个月后被开除,乙公司工资发放是现金,也没有入职相关纪录,现在主张经济补偿,请问能否向第一家公司主张1.5月经济补偿及5个月未签订合同的工资双倍赔偿,或是向第一家主张一个月的经济赔偿,向第二家主张4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另外想咨询下,陕西省劳动仲裁是劳动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未签合同的是按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执行还是按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执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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