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济南市最低工资,还是按待岗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算,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9-06-15 21:00:08
问题描述:
您好:因公司原因导致原工作地没有了岗位,后说按排三班倒的岗位,三班倒没有去上,后又成了待岗,待岗期间我一天跑四趟需用5个来小时的时间去公司打卡,公司按
济南市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生活费,待岗这月就一年了,现在说解除劳动
合同,补偿金是按待岗期间生活的标准给补偿金,还是济南市最低工资,还是按待岗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算,还有就是我2005年入职,公司要从2008年算,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