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质保期,物业答复他们没有责任。现在该如何处理?房产证办理需要物业出具证明材料
更新时间:2019-03-08 08:44:55
问题描述:
2010年:购房发现房屋漏水,在验收记录有登记。
2010~2016年:开发商\物业进行维修三次,均未维修好。
2019年:再次反馈物业,物业答复,这是开发商的事情,已经过了质保期,物业无法维修,需要自己申请国家房屋维修基金。
现在要出售房屋,要求物业对由于漏水导致的墙面、地板进行修复,物业答复他们没有责任。
物业登记的记录均已保存,过程中的漏水照片也有存档。
现在该如何处理?
另外,由于漏水一直未修复,停止缴纳两年的物业费(2200元/年)。
现在需要出售房屋,房产证办理需要物业出具证明材料,物业答复,需要缴纳物业费,才能出具证明,是这样的吗?
物业同时也告知,即使缴纳物业费,房子也不会给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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