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是二手房买卖的卖家。签了一份是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请问这样他上诉的话
更新时间:2019-03-08 23:02:3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因为我是二手房买卖的卖家。因为在去年元月16号我们三方在中介 签了一份是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三方都有说好等他爱人2月5号来看房,最终做决定看上就买,看不上就退回3万块钱,三方都同意的, 因为我们一直以为是2月5号他们会过去看房的,结果他们没有,中介给他说他总说没有空,一直拖拖到了二月十几号吧,然后我就问中介,中介在催他,他才过来复看房子,就说没有看上,然后就要退回那个3万块钱给他,可是我觉得我这边损失挺大的。就让他拿出15000补偿金,然后他没有同意,我们就降到了1万,结果他还是给了一个最高的8000,另外他还说要就这8000块钱,不同意他就要去法院上诉。让我等法院的传票,请问这样他上诉的话,我是否能要回多少违约金,或者是可以多要回一点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