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情况,请问律师有改判赔偿少的可能吗,如何上诉才有把握
更新时间:2019-02-21 11:35:20
问题描述:
由于原告2016年底承接被告之前别人已经做到一半的瓷砖装修工程。整个工程8500元,被告已经给付4500元,原告以索要全部8500元,无理上门多次带人到店取闹。最后一次一年前原告带人上门无理取闹又侮辱被告妻子,当时就被告妻子和一岁幼女在店,后被告回来发生争吵,在保护家人持菜刀要求原告带人出去解决中,不小心误伤原告后手肘。原告当时报警,被告后来被拘留十天罚五百,原告被民警送人民医院包扎伤口,当时伤口3公分,人民医院建议住院查看。后来回到派出所录口供。当天晚上原告到私自到
海口民营骨科医院住院治疗三天,伤口又变为10公分,经过全面检查三天共花费近八千元。后来原告以10公分伤口要求被告承担各项赔偿七万多元,以达到轻伤负刑责要挟敲诈,后经过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经多次调解无法满足原告高额赔偿要求。年前原告起诉至法院又无故不出庭,再次起诉前几天开庭判决下来,原告主张赔偿五万多元,最后判决一万五千多,医疗费全赔八千多,一个月误工费三千多。交通费护理费七八百,精神损失费费主张五千判三千。被告不服,因为原告是因为无理讨要别人做了一半的工程款引起的,本身有过错,之前别人做了一半,无故离开已经明确放弃的工钱(索要别人工钱也一起起诉了),被告认为原告私自
上海口骨科医院存在扩大伤情,过度医疗情况,法院不认同,这些都是有证据事实的,还有小小轻微伤还判3000精神损失费,完全不合理,误工费一个月。被告要上诉二中院,请问律师有改判赔偿少的可能吗,如何上诉才有把握,麻烦律师百忙之中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