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土地被哈达山征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000元,土地
更新时间:2019-02-20 16:37:49
问题描述:
我是吉林省松原市哈达山镇咚勒赫村村民,2008年土地被哈达山征用了,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现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000元,一晌地53万元,但是,实际征收耕地(旱田)却一垧地按198000元征用,平均算下来每亩地才1980元,存在很大差距。
(2)土地本实为耕地,但是哈达山工程却以荒地名义占地,现在土地直补也没了。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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