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于2018年12月3日租赁给租房客,1.合同约定只是承租人两人居住,3.承租人有想不交租金及管理
更新时间:2019-02-16 11:44:08
问题描述:
我是
惠州惠城区
海伦堡业主,房屋于2018年12月3日租赁给租房客,租期至2019年6月3日,现有以下问题: 1.合同约定只是承租人两人居住,不能转租,但发现还有其他合租人同时居住 2.承租人没有按时缴纳租金及管理费电费等,现已逾期半个月 3.承租人有想不交租金及管理费电费等,直接毁约的苗头,电话不接,信息没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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