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两次将房屋抵押借款。房子还有权利居住吗?银行的钱还需要还吗,这房子还能要的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9-02-14 13:21:07
问题描述:
我爸在前几年,为了用钱,分别两次将房屋抵押借款。一次为装修费,一次就是抵押。实际借到几千元,但需要还20多万。房子现已是别人名下。但这几年我们每月向银行还几千元,房子依旧可以住。而且那人也并没有实际的房子居住权。 现已和母亲凑齐所有应还的钱,但被告知,有钱,房子都不一定拿的回来。现也想问,房子还有权利居住吗?银行的钱还需要还吗,也不知每个月还的是什么钱?这房子还能要的回来吗?流程怎么样的。我应该找什么部门进行解决呢,房地产公司,还是警察(出事的时候年纪太小,整件事情全由母亲陈述,父亲已经老年痴呆,无法阐述当年事实,只知道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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