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可以。我想咨询下如果不能协商解决,走法律程序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2-13 16:47:5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麻烦我想咨询下。我家是做餐饮的,2019年1月20日,有客人来吃汤锅,带了小孩,加汤的过程中,因为小孩子突然站起来,我妈不小心就把热汤烫到了小孩子的头面部,当时我们积极处理,但是客人要求上昆明治疗,因为我们家不方便陪同,当时就垫付了2000块的医药费。当时写了个收据,到今天有24天了,小孩子恢复还是可以。今天对方一家突然来到谈判,要求我家先垫付10000块的医药费,等治疗后再来处理后续的事情。我想咨询下如果不能协商解决,走法律程序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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