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的一处老房子动迁(外公早已过世未立遗嘱)所以无法再买房,等外婆过世后是几个子女可以分?
更新时间:2019-02-11 08:21:3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
上海的,我外婆的一处老房子动迁(外公早已过世未立遗嘱),其中三个阿姨一个舅舅户口在里面,他们分别分到了三套房子和200多万,两个阿姨各一套,一个姨妈因为精神疾病和外婆住一起分一套,舅舅拿了两百多万,但声称自己是个体户无法分得房子(也有听说他是拿了200万+一套房子,有待考证),于是拿着这两百多万去别处买了一套房,他表示因为手头上有外婆赠予他(早已过户到他名下)的一套房子,又是单身,所以无法再买房,所以过户到我另外个阿姨名下,因为这个阿姨名下没有任何房屋,也不参与动迁房屋分置就答应了,他们订了个协议:只是过户到阿姨名下但是不经过舅舅同意不得买卖。
以上是大致情况,我外婆有八个子女,如果打官司,按法律,我妈可以分到哪部分的钱,是动迁款里外婆自己的那部分给剩下的四个子女分,还是本次动迁的所有房屋和动迁款都能参与?
另外,外婆赠予舅舅那套房子,舅舅过户给另外个阿姨了,这套房,等外婆过世后是几个子女可以分?还是没得分?因为外公没有立遗嘱,所以是否有什么区别?
期盼具体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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