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后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小的在哺乳期工作人员不给办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法律权益
更新时间:2019-02-07 09:37:21
问题描述:
: 2016年8月大女儿1岁,女方性格暴躁打骂男方母亲一次,后来经过亲戚朋友劝说我和母亲去接回来又过日子,到2018年12月6日因家庭碎事又对我母亲进行人体攻击,有多人在场证实是她不对,有监控视频。
后来,女方提出离婚。经两人协商共同财产没有,两个女儿大的跟我,小的因还在哺乳期跟女方。
后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小的在哺乳期工作人员不给办理,现在女方把小的也给我抱来。意思两个孩子都不要。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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