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我经济补偿30万,他每月负责还钱。是不是他婚前的个人债务?是不是婚前财产买房?
更新时间:2019-02-03 09:27:3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我老公于18年8月份办的离婚,根据协议,儿子归我,女儿归她。他给我经济补偿30万,他向银行的贷款10万块钱,也是给我的。他每月负责还钱。就是说离婚时我拿到了40万现金。我和他没有共同房子,车子等财产。后面我才知道他给我的那30万也是他自己和别人借来给我的。后来我和他于2019年1月复婚,在复婚领结婚证的前几天我给了他21万让他还给借钱的人。现在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手里的19万,算是我和他复婚前的,婚前共同财产么?他现在要还别人的9万,是不是他婚前的个人债务???如果我拿出这19万买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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