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解除了合作建房合同,我和他签的合同是谁违反合同,想问如果我和他打官司
更新时间:2019-01-31 21:29:55
问题描述:
我在中山市
坦洲镇和别人
合作建房,我出土地他出资金,但建到中途资金经常不能按进度给建筑商,至使拖了很长时间都不建好房。我和他签的
合同是从搞好报建动工到建好房是17σ天完工,但他拖了一年多也没有建好,他总共给了65万建筑商,和补了21万土地款给我,总共建筑款124万,余下59万建筑款是我给的。我和他解除了合作建房合同,原建房合同写明他出资金,我出土地,他还要补我21万地款,建好后各占百分之五十,因为他不按进度给钱拖了很长时间,我要补偿2oo万给他,他才肯解除合同,但他总共才给65万,加上补地款21万,总共才86万,我和他签的合同是谁违反合同,按所交现金双倍倍偿,他要我补偿2oo万合理吗?而且我在头脑不清酲的情况下,在他的一份合约中签了名字,答应倍他2σo万,而且不能按时培偿给他,还要计算月息3分,到目前我已培偿182万给他,还欠18万,还要计月息3分。我现想问如果我和他打官司,我和他签的第一份已解合同法院会不会釆纳,第一份合同写明他不按进度给钱,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时完工,是他自动放弃所有产权的,现在相反他还要我签了一份协仪,要我补偿他2oo万,现在我想不再补偿还欠的18万,我和他签的第一份合同法院还会釆纳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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