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得现家乡没有房屋居住的窘况。家叔却用了老妈名字占有了。当时是没有房产证,请问能否拿回原房屋?
更新时间:2019-01-29 19:23:00
问题描述:
老妈因早年其丈夫把家乡祖屋地赠送给了家叔,落得现家乡没有房屋居住的窘况。
具体情况如下:早年老妈为照顾三个女儿跟随丈夫在
广州居住,甚少住家乡祖屋。后家叔提出要我家祖屋。爸爸见是自己弟弟就答应赠送给家叔永久使用,后老妈再三要求才仅仅收回2万。另一间戏棚地,在老妈不知情的情况下,家叔却用了老妈名字
占有了。就这样老妈在家乡连落脚地都没了。而且老爸去世十多年,家叔也去世近2年。当时是没有房产证,后应已上了家叔儿子名了,现村实行旧村改造,请问能否拿回原房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