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号是向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我要是不履行的话,能不能上诉?
更新时间:2019-01-17 01:36:05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今天收到了一张
西安市
碑林区人民法院的公告,就是我是2010年,5月5号是向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法院查封了一套房子在碑林区乐居场南路,他的意思就是说是让我在五日之内给押付十万元,就是原来借款,而且就是说是我只是个担保人,那个借款人死了:说现在他给我发这个,如果我要是不履行的话,有什么后果?上面还写就是说是本院将拍卖去,好像要拍卖前的房产,就是在2019年,1月29日前清腾上诉房屋,如果我要是不按照这个公告上面执行的话,了,我将有什么后果?我对他这种的判决就是说是不满意,我能不能上诉?当时我是在那个借款人和被借人当中只起到了,担保人的作用,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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