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要让提出辞职后三个月才可以离职。然后办理离职手续,我想问一下律师
更新时间:2019-01-14 16:21:17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私企上了9个月的班,入职时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和每个员工都没有劳动合同),上班一个月后转的正,工作尽心尽职。但后来和领导有了点误会,她就开始经常挤兑我,给我安排的活也多,我想辞职,领导说辞职可以,但要把中秋节发的福利退回去,这是规定,发福利后没有上够三个月班的,都要把福利退给公司。而且入职时还让交了1000元押金。(押金是离职两个月后,员工申请,才要退还给员工).而且要让提出辞职后三个月才可以离职。我对这些很是不满,但又没有办法。我是财务岗,有收钱的机会,就趁一次收钱后(收的钱正好是公司欠我的工资),第二天离开了公司。现在不上班有两个月了,公司领导又打来电话,说让我还钱,然后办理离职手续。我说我又不欠公司钱,我的工资还在那压着,公司领导威胁我说,让我先退回钱,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不退回钱就要起诉我。后来又拿别人威胁我,说我不退回钱就让他来找我(当时我不去公司上班时,是收了此人交给公司的借款利息,我用它来顶工资了)。现在公司领导说我给此人开的收据上面没有公司的财务章,只有我的签字,公司不承认这个账,要此人重新交一回,或者让他找我。我想问一下律师,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给公司退了钱,公司又以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名,给我个开除的处分,再扣我中秋节福利,或者再罚我款,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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