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有效,争议焦点为尚欠货款数额多少
更新时间:2019-01-14 14:24:49
问题描述:
对方合计销售给我方货款42万左右,减去之前支付货款对方声称还有19万元货款未支付 ,对方的对账单上我方盖了公章,但是也书写的对账情况
但我方曾因为暂时无法支付货款而原封不动的退了4万多的货物给对方,有我发开的发票、对方签字的送货单、运输单,但对方没有在19万中扣除。
第二 对方曾给我方另一个公司的账号,声称另一个公司已经合并于对方,我方给那个公司汇款了5万元,那个公司开了4万4左右的空头发票,实际送货金额为1万5,剩下的至今没有发货,现在只能找到那个公司的法人是对方的股东,对方和那个公司的地址是同一个,
想请问:我方只想证明尚欠的货款只有11万左右,对方和那个公司可以成为有效的证据吗?赢的几率大吗?如果赢了支付剩下的货款时间可以有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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