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200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今年已经11岁了,2012年,女方应照顾孩子上学,此去工作,至今
更新时间:2019-01-08 22:52:48
问题描述:
我与男方200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今年已经11岁了,2012年,女方应照顾孩子上学,此去工作,至今无业无收入,现在男方想离婚,但想逼女先提出离婚,婚前男方买有一套房子,婚后2016年,我们首付30万,用男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从今年四月份男方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把工资卡的现金转走,现在每个月给2000块生活费,请问,如果现在离婚,女方能争取到的最大权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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