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如何要回意向金
更新时间:2019-08-20 17:59:02
问题描述:
你好,是这样的,我2018年8月份的时候准备开奶茶店,看中了一个品牌交了2w块的意向金,当时品牌方说如果后期不合作了的话意向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要扣除帮我看店面的交通费。然后我在11月11号的时候提出了终止合作,我提出终止合作后品牌方说要扣除我1.6w元,原因如下:在看店期间品牌方聘用了专业看店面的人,一个月8000块的工资,总共支出了8到11月共计4个月的工资一共3.2w元,双方各承担一半。经过两天的交流下来品牌方同意把扣除的费用降到1w块。但是这个费用我之前并不知情,我认为这个费用不应该我来承担,合约上也没有这一项。但品牌方说他们有财务走账,而且咨询过律师说扣我1.6w元也是合理的。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应该怎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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