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到期,让我们签订外省公司的合同,不签就算自动离职,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7-15 08:00:49
问题描述:
我与现在
宁波的一家公司15年2月9号到19年连续签订了二次劳动
合同了,
第一次 1年一签 第二次 3年 马上下个月合同到期,公司不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了,
外派我们到江苏
南通去工作,(江苏南通的公司是老板另外一个企业)续签劳动合同都让我们和南通公司续签合同,去南通公司上班
公司是外企,一百多人,这次有30多人都收到签订外省公司的合同,怎么办
根本不合理,这么远,我们一家人都在宁波工作,没人愿意去,
让我们十天内去人事签字,没去的算自己不于公司签订合同,自动离职,不赔钱。
这样合法吗? 应该可以需要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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