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2018年11月13日在路上骑电动车摔伤,在赵县人民医院治疗一周,我是第二天到的医院,因为我
更新时间:2019-07-18 01:24:13
问题描述:
我爱人在2018年11月13日在路上骑电动车摔伤,在赵县人民医院治疗一周,我是第二天到的医院,因为我在外地打工,病人不能说话,所以备案的时候是我代签的,我不了解情况,以为我爱人去上班了,中国人寿保险因为以上两点不予报销。病人清醒后我才了解到摔伤那天是请假了。现在工厂不管,医院不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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