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于2014年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弟媳是河北的,我家湖南的,2018年以前我弟一直在河北
更新时间:2019-01-03 15:16:5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弟于2014年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弟媳是河北的,我家湖南的,2018年以前我弟一直在河北那边做生意,但他岳母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老是来闹事,导致他的生意经营不下去,2018年6月回到南方发展,但他岳母不许弟媳来南方,并一再教唆她离婚,现在弟媳在她妈的游说下不理我弟了,两人僵持了半年多时间,现在两人感情已破裂。离开河北时,我弟就带了几件衣服,车子,钱全留给女方了,现在女方说要离婚除非给更多钱,要不,一直拖着。但我弟现在才3000多一个月,根本没钱了。跟女方家里没办法调解,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离婚,请问,如果女方执意要孩子,我们一次性付多少钱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给我们呢?到底该不该给她们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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