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4年零2个月,职位摄影师,现在工作地点在三元里,但公司要求我去花都工作路途太远,我拒绝
更新时间:2019-01-04 16:34:49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工作了4年零2个月,职位摄影师,现在工作地点在
三元里,但公司要求我去
花都工作路途太远,我拒绝了,说不去打卡就扣绩效扣工资,还有赔偿公司每天过万损失,我感觉公司是要我自己辞职,不想赔偿,现在取消了办公室打卡指纹和删除了打卡记录,现在可以告公司吗,可以拿到什么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