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在二十四条补充协议中这样写:如乙方在按揭手续办完后,需补齐银行所需所有有效资料后,两
更新时间:2019-09-09 17:11:47
问题描述:
房屋买卖合同中,在二十四条补充协议中这样写:如乙方在按揭手续办完后,需补齐银行所需所有有效资料后,两个半月后,甲方未收到银行放款,由丙方支付甲方每天300元违约金,所有资料提交银行后由丙方短信通知甲方起算时间。我们签合同的时间在2018.3.31,实际银行手续办完时间在2018.5月15日,我到鄞州银行办理放款银行卡,直到2018.11.1才放款。请问我的能申诉丙方300一天的违约金吗,现在丙方不接电话和经办人无法联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