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1年转租了一个蔬菜大棚,合同于转让人姐夫共用一个。现在交地租大对说用合同交,合同持有人不给
更新时间:2018-12-30 13:07:13
问题描述:
我在2001年转租了一个蔬菜大棚,合同于转让人姐夫共用一个。现在交地租大对说用合同交,合同持有人不给提共导制无法交地租。合同持有人是转租时的中间人,还有土地在05年因修路说征用一部分,最后没用多少,当年交地租时大队主任在会计室口头说交两亩,少交七分地,我先交的。过后很长时间后其他人交时大队说不给免七分地了,当时他们还上大队找去了,最后也没少交,他们交了两亩七分地,我先交的是两亩大队没有纠正一直交到现在。在2016年时我们这说要修城铁征地时,合同持有人告诉我那七分地他一直交地租但是一直没有跟我说,他现在管我要那七分地,如果我少交了大队应该找我要,但从头到尾我一直不知情,后经大队调解多次,我被破
签了一份补偿协议,答应补偿款下来给他两万元。当时都签字了,同时也摁了手印。现在他单方面不诚认了,大队也管不了,因为大队有他的亲人,无人替我说话。导致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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