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有两个人来我这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我就想把钱退给他们,请问我还会被判刑吗?
更新时间:2019-08-24 05:26:4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社保员,三个月前有两个人来我这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都是几十年的街坊,我就给他们做了登记开了收据,不过钱款是存在我个人账户,因为没有公用账户,后来才知道这个收据已经停止用了,我这里也不能做这个业务,我就想把钱退给他们,后来就借用了一部分,一直没有退着,知道社保知道了这件事,我已经把钱款退给了他们,请问我还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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