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追扣当时绩效工资等,1.当时的“记过”行政处罚适当吗?此政府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程序吗?
更新时间:2018-12-22 09:30:4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医院普通医生,非党员、非国家干部,2006年、2010左右因两次在朋友家、亲戚家玩牌带彩(输赢200元左右)被当地纪委组织部门发现给予记过处分(谈话时纪委经办工作人员一再说明对我本人今后工作等几乎没有影响,更谈不上扣工资等),2014年执行,2015年处分撤销,现在区纪委又来搞运动,要追扣当时绩效工资等,请问律师先生:1.当时的“记过”行政处罚适当吗?2.为何当时未扣工资,时隔多年之后而且处分已经撤销了再追扣工资,此政府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程序吗?如果是新实施政策,不也是既往不究,从布告实施之日执行吗?我有知情权、申诉权吗?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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