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故污蔑的交通违章处罚(被套用驾照)
更新时间:2019-08-05 14:21:15
问题描述:
事情发生经过大致如下:因平时基本不驾自家车离开
苏州本市,一般只处理本市违章,并未不在意外省市会有违章记录。但在今年9月底我在处理总结一年周期的违章扣分时,却发现我的驾照上还有外省市的违章扣分未处理,即2017年7月17日16:07在
上海张江立交有被处罚的违章行为(罚款200元,扣3分)。对此,我感到十分惊讶!因为违章记录上的车牌号完全属于陌生人的(苏E99H03);且在2017年7月17日那段时间里我本人及我的驾驶证都在
北京(当时在北京看病,并我本人用本人驾照租赁过车辆外出旅游)。又何来在上海出现 (我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一点) ?! (备注:我的驾照从未外借或遗失过)
于2018年10月始,与上海交警法制办沟通多次,他们的警官也很费解,但回复说:因为时间超过一年了,过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时效,劝我不要纠结了,自认倒霉吧......
但我觉得这件事,太冤枉了。不甘心!想走诉讼途径加以解决。请问是否可以操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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