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晚上六点半左右下班回家骑电动车撞在一辆停在国道人行道上的货车后尾上,造成脑部严重受伤,当时货车
更新时间:2018-12-05 19:32:16
问题描述:
我爱人晚上六点半左右下班回家骑电动车撞在一辆停在国道人行道上的货车后尾上,造成脑部严重受伤,当时货车停在国道人行道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司机停车去饭馆吃饭去了。我爱人是正常行驶的,交警大队把责任认定书划分为同等责任,请问合理吗?如果请律师诉讼的话,我爱人能胜诉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