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更新时间:2019-03-01 16:52:36
问题描述:
卡某去信用社存变卖土地的40万款、过了一星期左右信用社信贷部工作人员艾某(是外地人)找到卡某因其本人银行账本有缺额,预向卡某借用其在信用社全部存款已补缺额,期限为15天,卡某经不起艾某屡次来访,在某晚8点左右卡某在银行柜台将存款全部转给艾某。(此时银行工作人员早已下班)。很快口头协议期限到了。但艾某称如卡某再续借一段时间卡某将每月按时给予卡某5000元做利息,卡某勉强同意,但在此后的第三个月开始卡某未在付这笔利息费。经卡某催要无果,最终艾某谎称将借款款用于投资做生意,说服卡某将期限延长2年并签订借据,两年后,艾某各种诉苦,博得卡某的同情。并最终卡某未起诉艾某。过不久,艾某因私自挪用公款被信用社起诉、逮捕,随后不久卡某去世。艾因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没收所有财产。卡某的家人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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